瓮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花竹社区兴隆东街1号3楼,总面积2089.62平方米。“中心”始创于2005年底,办公地经“两迁”于2011年11月11日迁至现址办公。“中心”为县政府办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编31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内设综合科、督查科、信息科、业务科和便民热线中心五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级机关集中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2013年5月成立了中共瓮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目前有33个职能部门的206项许可项目、97项非许可项目和64项服务项目在“中心”办理;3个公共服务机构即妇联、合医办、社保进驻“中心”。
“中心”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按照审批项目“八公开、六件办理制度”,即: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公开;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补办件、退回件分类办理,实行规范化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联审联办制”“责任追究制”,实行“一门受理、全程办理、一站式服务”的审批模式。“中心”实行早九晚五的作息制。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妇女创业直通车、合医报销直通车和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举措。同时,“中心”努力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的基础上,根据群众需求,将服务范围拓展到民生服务、信访接待及政策咨询等方面。
“中心”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载体,设立了咨询台,安装了触摸查询机,将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和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结果对外公开,并编印了《服务指南》、《告知单》供服务对象查询。
“中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和提升管理水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窗口管理、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理顺联审联办由中心牵头,项目业主提出申请——涉及项目相关单位集中审查——现场踏勘——联合审批——同步出件——跟踪问效的工作流程。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审批项目的业主不再“东跑西跑”,直接到中心,手续齐全便可及时办结相关事项。
“中心”运行以来,累计办件70万件,受到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好评,分别荣获瓮安县“2006年度文明单位”“瓮安县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全州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一等奖”、州、县两级“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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