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黄页· 中茅酱油· 酒小白· 古坛老窖酒厂· 贵州黄页大全
百度中文搜索引擎
搜贵州:(支持拼音、网址、电话等)
您的位置:贵州黄页大全 >> 龙里县网址大全 >>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为[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 点赞

  

分享[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 黄页信息

单位名称: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更新时间:2023/8/4 21:57:51
微信名称: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相近名称:龙里县检察院,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地址:[暂时没有网站][站长点此申请增加网址]
微信公众号:(点击查看该微信公众号的二维码)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邮编:551200)
电话传真:0854-5635289
电子邮箱:jcylss#163.com(发电子邮件时请将#改为@)
QQ号码:[ 暂无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的QQ号码 ]
备注说明:本微信已通过认证
相关简介:

机构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二)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在管辖范围内,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犯罪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五)对管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进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掌握社会动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对管辖区内的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管辖区内的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八)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九)对本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开展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开展检察技术工作,研究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受理技术取证、司法会计鉴定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三)对检察工作中具体运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有关检察工作条例、细则和规定,拟定相关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

(十四)开展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十五)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和考核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司法警察及其他检察人员;提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六)规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劳动工资调整、发放工作;负责管理本院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组织本院开展对外交流和有关司法协助及个案审查工作。

(十八)负责其他应当由县检察院承担的事项。


内设机构

单位名称: 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负责文秘、机要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和编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等工作;负责院务会的记录工作及对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催办工作;负责档案、保密、统计、文印及会议室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办公用品、公共设施、劳保用品及有关用品的统一购买、管理和行政值班、安全,院内综治工作;负责本院国有资产的核实、登记、管理工作以及赃款赃物的管理、移送和上缴工作;负责技侦大楼水电的日常维修工作和内部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公文,管理院章,做好统计、档案、保密等职能工作;负责开展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联系和对外联络工作; 主管检察院目标管理工作;完成好院党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名称: 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0854-4974914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监督检查本院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本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本院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本院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本院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本院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本院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 政工科 联系电话 0854-4974106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大力加强干警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障;加强干部队伍及检察官的管理;以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为契机,抓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协助抓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要求,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抓好“星级创优”工作,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强检察人员的工资管理;负责搞好检察政工调研工作;负责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检察文化活动;完成院党组和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名称:

侦查监督科 联系电话: 0854-4974920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负责审查办理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和本院自侦部门的立案工作实施法律监督,发现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现象,依法通知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对错误立案予以纠正;完成检察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名称: 公诉科 联系电话: 0854-4974903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公诉科代表人民检察院行使审查起诉权、出庭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刑事判决、裁定监督权和执行监督权。受理同级公安机关、本院侦查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真依法进行审查,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分别作出起诉或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决定;除法律规定不需要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包括再审案件)均应出庭支持公诉;对同级法院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不严格依法办理的提出口头建议或者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同时检查落实情况;刑事判决、裁定监督权:对同级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及时提出抗诉;依法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

单位名称: 检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包括统一受理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统一分流案件、统一办理内部流转、统一办结登记、统一负责案件对外移送的审核工作。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包括负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的组织协调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工作,并对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所办理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办案情形,确保各项办案工作依法进行。

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进行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包括对立案、结案文书,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文书,搜查和扣押、冻结款物的文书等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组织对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对投诉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个案评查。

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包括负责检察业务统计工作,对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情况及运行态势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配合上级院建立、完善、管理融案件办理、审批、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八、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 监所检察科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监狱、看守所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在押人员各诉讼阶段的羁押期限和罪犯的执行刑期进行监督;对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劳动改造管教队、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交付执行、刑期的掌握、收押管理、变更执行、终止执行、执行机关监管罪犯的管理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进行监督;开展对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阻碍在押人员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对死刑执行进行临场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对财产刑及没收违法所得的执行进行监督;对强制医疗的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

单位名称: 民事行政检察科(加挂生态检察科)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诉法第200条情形之一的,提请抗诉或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民事、行政再审程序;对法院诉讼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存在违法情形,以及审判人员在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存在违法行为,需要纠正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发现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决定以及具体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侵害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或怠于履职可能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依法发出督促履职。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依法承办应由基层检察院管辖的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和相关诉讼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工作,并配合反贪、反渎及预防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工作部署、要求及交办事宜。

单位名称: 控告申诉检察科 联系电话: 0854-5632000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负责举报、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控告,并进行分流,督促有关部门查报结果,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依法受理审查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依法受理检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和赔偿监督案件;依法对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受理、审核、报批,并负责救助资金的发放;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 检察技术科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负责检察机关刑事侦查技术和检察信息技术工作的指导;负责案件的勘查、文检疫检、司法会计、电子证据及法医鉴定等技术工作;参与管辖案件的现场勘验,对搜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检察机关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技术保障;组织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技术工作计划和技术建设标准化方案;负责技术仪器设备的选型、计划供应工作;负责对本院检察技术工作的指导和协同有关部门培训技术人员。

单位名称: 反贪污贿赂局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受理侦查县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经济犯罪案件和其他重特大案件;研究、分析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情况、趋势及预防对策、措施;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工作及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向上级请示的工作;负责辖区内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视听技术类的技术取证和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反贪污贿赂局下设综合科和侦查科。

1、综合科: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本局综合事务;组织协调本局重要工作布置,安排本局重大活动;负责本局文秘、统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反贪污贿赂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贪污贿赂案件的个案分析、检察建议、犯罪预防等工作。

2、侦查科:依法受理、初查和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收集和调取查明案件事实所需的书证、物证材料。

单位名称: 职务犯罪预防局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行业、领域、部门和单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各种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式、方法、措施和手段,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国家工作人员防范职务犯罪的法律意识。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网络预防;预防调研;预防教育、宣传和咨询。协调本院各部门预防工作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局下设犯罪预防科、综合指导科。

1、犯罪预防科: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深入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围绕涉及公共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介入基层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非公企业开展行业预防;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剖析,制作、发放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加强管理。

2、综合指导科:负责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撰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对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更新行贿犯罪档案数据资料(含各年经法院判决的行〈受〉贿案件判决书、撤案、不诉职务犯罪案件资料等),跟踪分析行贿犯罪案件查询结果的使用情况,并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就存在行贿犯罪的查询记录开展预防调查,向查询单位提供法律咨询等;指导县直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编制预防专刊,交流预防工作经验;负责各类文件的拟定,印发、收集、登记与管理;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

单位名称: 反渎职侵权局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42种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和预防犯罪工作。其案件管辖范围涉及42个罪名,其立案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执行;研究分析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负责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开展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反渎职侵权局下设综合科和侦查科。

1、综合科: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本局综合事务;组织协调本局重要工作布置,安排本局重大活动;负责本局文秘、统计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反渎职侵权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个案分析、检察建议、犯罪预防等工作。

2、侦查科: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研究分析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及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单位名称: 司法警察队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龙山镇体育路

机构职能

负责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协助配置、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落实司法警察条例并制定相应措施,严格履行司法警察职责,执行传唤、拘传、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负责追捕本院立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检察机关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做好机关和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 龙里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检察室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龙里县经济开发区

机构职能

负责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发现并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并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和涉农检察,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 计划财务装备科 联系电话: 0854-5638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按照法律法规落实预算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每年度单位预算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执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理单位固定资产;依据《政府采购法》,负责本院办公设备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购置;按照《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条例》严格管理单位负责本院召开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本院配备的武器、弹药统一管理,并定期检查、保养;负责本院房屋基建、维修工作;负责办理本院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调整、统计上报、发放工作。

单位名称: 法律政策研究室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本院检察调研工作;对本院检察业务工作中适用法律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并落实年度调研课题计划;围绕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法律政策研究室承办的事项。

单位名称: 检察院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研究并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机关党委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与党委成员、各支部书记和机关各部门的负责人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关系,密切合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造就一支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积极推动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搞好党支部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机关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职工队伍的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为本院的中心工作服务。

单位名称: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包括性侵案件中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承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参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研究,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的方法的措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制度;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等工作,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检察职能。

单位名称: 重大事故调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54-5635289

办公地点: 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体育路1号

机构职能:

负责介入当地政府组织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开展防止重大责任事项的预防工作;研究分析本地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特别提示: 这里提供的龙里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地址,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电话号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传真,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龙里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简介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收集。 如有差错,请联系管理员(邮箱是007@gz007.net)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