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的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州、县有关政策、规定;研究拟定我县旅游业战略目标,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旅游业方面的行政措施;组织实施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3.组织旅游资源普查;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指导旅游景区(点)开发建设;指导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设施建设;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4.拟定全县旅游业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的总体战略;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
5.负责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工作;组织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审查、申报全县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6.负责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交流,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7.依法对全县旅游市场,研究制定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协调指导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
8.培养和完善旅游市场,研究制定发展旅游支柱产业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协调指导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
9.制定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本县旅游行业管理人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旅游人才培训。
10.负责旅游节庆活动策划、组织、协调。
11.指导本县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开展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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