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发展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和增强服务功能,根据市编办《关于成立息烽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批复》(筑编发〔2008〕10号)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2008年9月17日,县编委正式下文成立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息编字〔2008〕19号)。2010年11月5日,县编委正式下文规范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息编字〔2010〕18号),明确了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三科一办,即综合科、督查科、信息科和采购办;中心以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服务为宗旨,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各科(办)设职数1名(股级),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政务服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服务大厅的管理机构。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内设综合科、采购办、督查科、信息科等四个科。
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
1、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咨询服务项目的办理和便民服务,为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2、制定规范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工作。
4、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5、对各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协调及工作考核。
6、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
7、负责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及使用。
8、受理有关部门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事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9、负责受理当事人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并报有关部门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职责:
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受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各项服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科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管理层考勤考核,管理层政务大厅值班安排;负责整理中心工作信息;负责有关材料的上传下达,文字材料初审把关,会务、档案、后勤、财务、接待、人事教育、安全保卫等工作;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纳入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协调、追踪,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及服务事 项进行组织协调办理;负责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勤管理和考核;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及信息整理发布;编辑整理政务服务情况通报,起草政务服务综合材料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采购办
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三)督查科
受理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投诉;调查、处理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转办、交办、督办对窗口 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督促检查领导对投诉案件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督促检查转办或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参加对全州政务服务投诉工作的检查、考 核、评估;负责督查信息的整理和报送;完成中心和州市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科
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的管理及维护,指导各分中心及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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