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1734号安龙县教育局是安龙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省、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
2、统筹管理本单位和学校的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方案,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指导县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4、统筹管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中阶段教育。
5、制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县直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工作。
6、负责县属高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有关政策制定工作。
7、负责县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8、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及成人教育考试、高考和中考工作。
9、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研,推动全县实施素质教育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普及实验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县教职工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育工作,按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做好教师岗位竞聘工作,统筹规划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2、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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